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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的情感发展(1)

作者:陈虹   发布时间:2014-10-20  查阅次数:3176 次

    爱是一种指向关系的情感,有自己和自己的关系,自己和他人、世界的关系,也有自己和某种思想观念的关系。爱就是流动于这些关系中的一种情感,让人体验到温暖和满足。从爱的发起者和接受者的不同,可以分为自爱、他爱和付出爱。

自爱就是自己给自己关爱,包括喜欢、尊重自己,对自己负责等,也可能发展成为对自我欲望的执着,不择手段地索取和掠夺。他爱是渴望从他人那里得到认可、喜爱、尊重和关心,通过他人对自己的态度和给予行为来获取情感满足。如果单单依赖他爱来获得爱的情感,自我会变得非常被动,从而影响个体自主性的发展,容易因为得不到而产生缺失感和自卑感。付出爱则是通过给予他者关爱来获得内心满足。这种爱看起来很伟大,但如果个体只能沉溺于这种满足也可能是病态的,没有自爱和他爱,自我也可能会因此枯竭。

自爱

   这种相对于他爱来说,能够更自主地实现对自己的关爱,因为对他人的依赖性小。当自我关爱能够带来内心满足时,自爱健康发展的心理基础,然而,由于教育方式的差异,自爱的发展可能误入歧途

   自我关爱原本是一种生物本能。只要是能够满足自我欲求,都会给内心带来愉快感,不管这种关爱是自己还是他人提供的,在心理上,能够靠自己实现关爱还可能自我带来力量感和成就感。然而,由于文化观念的影响,我们对于由谁带来这种满足的内心解读不同,心理体验也会截然不同。比如,认为只有得到别人的关爱才是幸福,而自己关爱自己只是一种得不到爱的无奈时,就会在心理上对自爱行为感到委屈,以至于抵消掉身体的愉快感,使自爱行为演变为痛苦的内心体验。这样一来,自爱的情感就会因为负面的内心体验而难以发展。

   C同学是位性格内向的女生,自从上大学以后,情绪变得越来越抑郁,因为远离父母,一切事情都需要自己承担,而这一切曾经都是父母在操心,再加上新入学,又没有熟悉的同学可以帮得上忙,觉得自己很可怜,像个没人照顾的孤儿,每次给父母电话都会哭泣,父母也只有跟着心碎。其实C同学并没有遇到真正处理不了的困难,每件事情最后都可以完成,但内心却没有一点满足感,完全被一切都得靠自己的悲哀淹没了。

   这种靠自己产生的自怜情绪是个体依赖性的心理基础,它让人完全无法体验到自爱的快乐,所以必然阻碍自爱情感的发展,使得到爱的途径只能局限于他人的给予。这种心理结构往往是教养者干预的结果。

   C同学的母亲也是个情感依赖的人,只能享受来自他人的关爱,如果必须靠自己就会自怜。母亲非常疼爱女儿,当然不愿孩子遭受一点委屈,事都不让孩子操心,如果遇到女儿不得不独自面对麻烦时,母亲不是鼓励,也不是赞美,而是替女儿感到委屈、可怜,传递自己对独立的无助和悲哀,这让女儿潜移默化地感到靠自己是一种对自我的伤害,是可怕和应该感到委屈的事,所以每一次独立的行为,女儿体验到的不是自我的勇气和自豪感,而是凄凉和悲催。自爱的情感就这样被扼杀在母亲过度保护的摇篮里,如果母亲可以欣赏和鼓励自爱行为,让孩子可以自爱而自豪,也就不会只剩下他爱这一条腿走路了,这才是真正的可悲!

   能够享有自爱是一种福份,然而,如果自爱脱离可理性,发展成为对欲望无休止地追求就可能把自我变成欲望的奴隶,这样的情感不仅不能满足自我,还会给自我带来灾难。

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,几乎已经成了犯罪的根源。L同学因为品行障碍接受心理辅导,小小年纪的他就很霸道,只要是自己看中的东西,都会不择手段地得到它,完全没有道德底线。同学们对他又怕又恨,都不怎么理他,于是他就在家里撒泼任性,甚至打骂父母,家人也拿他没办法。有时为了达到目的,他甚至以死相威胁,来强迫对方就范。他这样做看起来是在爱自己,满足自己的要求,其实是受制于欲望的驱使,把真正的自由丢弃了。

自由不是想怎样就怎样,肆无忌惮地去追逐欲望的满足,而是可以认清那些对自己有益处的需要,可以拒绝欲望的诱惑,理性地选择自己的行为,成为自己真正的主人。只有让理性而不是欲望做自己的主人,我们才能够实现对自己的爱,否则自爱就会演变为一场欲望的灾难。   

   这种畸形的自爱情感发展源于错误的自我认知,把自我等同于欲望,以为满足欲望就是满足自我,随着欲望的膨胀,自我也会跟着膨胀,没有边界。被无限夸大的自我会逐渐迷失在欲望的黑洞里,永远饥渴,永不满足!所以,自爱贵在认清自我,才能理性地完成对自己的爱,做出对自我真正有益的事来。

   认清自我的过程就是要去体会“我”是谁?欲望和我的关系是什么?如果欲望是基于“我”存在的产物,那么欲望就不是“我”,而是“我”主观需要创造出来的。从这个逻辑推导,“我”是欲望的主人,“我”的存在感并不都依赖于欲望的实现。但对于幼小的孩子来说,他们更容易从肉体的满足感里来体验“我”的存在,从而把肉体的欲望体验为“我”存在的基础,对于那个作为欲望主人的主体的“我”,是缺乏体验支撑的,虽然这样的“我”才是人之存在的根本。所以,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唤醒这个作为主体的“我”,这个“我”可以有欲望,但却不依赖欲望而存在,所以可以理性地驾驭欲望。  

这个认清的过程并非易事,需要教养者在关注孩子的时候,不仅关注他身体的需求,更要关注他的情感和精神需求,尤其是注重孩子自主性的培养,让孩子不仅体验到欲望满足的快感,也体验到承受痛苦的成就感,比如,承受欲望不能及时满足的痛苦,承担自己选择错误的后果等,不是要通过这些痛苦去贬低他,而是让他体验到自我有担当的内在力量感。在自主性的培养方面,要首先让孩子建立边界意识,知道自己自主的范围是在自我边界之内,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别人的主人,而在自我边界之内,那个总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我才是真实的“我”,而欲望只是这个我选择的结果。自己可以这样选,也可以那样选,不会受制于某种欲望而难以自拔。如果孩子们有了这样的自主感,自我就会向理性而灵活的方向发展,可以更加理性地来爱自己。

   在自爱的道路上,只要是能够排除依赖和欲望这两个障碍,让孩子拥有独立的自豪感和自主的自我,不被依赖的快感和欲望所主宰,孩子们就能享有自爱的情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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